在學生時代做額外的寫作練習時,我一直遵循著一套“指導思想”,我將其總結為“四定原則”。
第一個“定”,是“定期定量”
即在某段特定的時間內完成一定量的練筆任務。比如每周寫一篇。如果時間充裕,當然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任務量,比如以記日記的形式每天完成一篇短文。
還記得在初一時接觸到議論文寫作,因為小學時寫的基本是三到四個自然段構成的標準記敘文,所以起初對議論文不太適應,偶有難下筆的情況出現。為了提高議論文寫作功底,我當時給自己制訂了額外練筆的任務,每周讓我的母親或者語文老師為自己加碼布置一道議論文選題。我會從這道“課外題”出發,獨自完成構思—初稿—定稿的練習過程,接著請語文老師評點指導,之后再結合老師的意見進行修改優化。
第二個“定”,是“定時”
比如“每篇作文都必須在兩小時內完成”。大家在平常練筆時尤其可以根據考試時間進行定時訓練。在中學階段,一般語文大考留給作文的時間是40—50分鐘,所以可以把每次練筆的時長嚴格規定在50分鐘以內。掌握了這個節奏之后,在考場上就不容易緊張失措,影響發揮。
第三個“定”,是“定字數”,或者說“定篇幅”
規定每次練筆時的最少字數或者最多字數。比如“800字以上”“不超過1500字”。“定字數”和“定時”有異曲同工的效用,只有在平時嚴格規定寫作時長和文章篇幅,寫考場作文時才能從容不迫、游刃有余。
關于字數我還要補充說明的是,一篇文章絕非字數越多越好。記得中學時同學們會互相比試:“我這篇作文寫了一千字呢。”“哈哈,一千字算什么,我寫了足足兩千字呢!”然而實際上,“洋洋灑灑一大篇”在很多時候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過多的廢話、“車轱轆話”會讓你的文章變成懶婆娘的裹腳布——又臭又長。要想出產高質量文章,就一定得避免啰唆無謂、拖泥帶水的文字表述,盡量“把話說到點子上”,讓行文精練到位。
第四個“定”,是“定主題”
豐富的生活中永遠不乏可用于寫作的話題。每次練筆時,大家都要盡量定一個和先前不同的主題,除了寫社會熱點話題,還可以寫一次談話、一位遠道而來的故友、一場充滿驚喜的旅行……
我習慣從生活體驗中為自己制訂練筆的選題。比如在路上看到一個帶有“漂流”二字的廣告牌,就自然
聯想起了電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和小說《魯濱孫漂流記》。接著,我會根據聯想內容定一個命題,比如,假設我變身少年派,獨自與一只老虎在海上漂流,我該如何生存下去呢?又比如,我和魯濱孫一樣,被迫在某個偏遠的小島登陸,接著遭遇了島上剽悍的土著部落,我該如何與他們打交道以保住性命,進而和睦相處呢?(李柘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