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的六要素
物象是記憶的根本
理解是記憶的基礎
方法是記憶的途徑
奇特是記憶的秘訣
動腦是記憶的靈魂。
記憶的七大規律
主體律:
① 記憶的時間越長,記憶的效果越好。
② 記憶的目的越明確越具體,記憶效果越好。
③ 在記憶的活動中自信心越強,記憶的效果越好。
④ 在記憶的過程中,注意力越集中,記憶的效果越好。
⑤ 在記憶的活動中,動腦思考越積極,
記憶效果越好。
客體律:
① 識記有意義的材料,比識記無意義的材料效果好。
② 識記直觀形象的材料比識記枯燥抽象的材料效果好。
③ 記憶有節奏、有韻律的材料,比記憶無節奏、無韻律的材料效果好。
④ 識記系統條理的文章比識記雜亂無章的文章的效果好。
⑤ 識記使人感興趣的材料比識記使人厭倦的效果好。
方法律:
① 意義記憶優于機械記憶。
③ 奇特記憶優于一般記憶。
干涉律:
① 在記憶過程中,識記材料的首尾部分易記,而中間部分易遺忘。
② 在記憶過程中,兩種材料相類似,會影響記憶效果。
③ 識記兩種材料或一段較長的材料時,中間安排間隔時間的記憶效果好。
強化律:
① 在記憶活動中,各種感官同時參與比單一感官參與的記憶效果好。
② 在識記材料達到熟記后,適當增加學習次數,記憶保持效果好。
③ 識記后,及時復習可提高記憶效率。
④ 復習方式多樣化比簡單重復復習的記憶效果好。
時間律:
② 在記憶活動中,集中法和分散法恰當運用,才能提高記憶效率。
數量律:
① 一次記憶的材料數量越多,記憶的難度越大,記憶的效果也隨之減小。
② 在記憶活動中,把全習法和分習法結合起來,可以提高記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