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肯特大學計算機科學家Anna Jordanous和薩塞克斯大學語言學家Bill Keller近日在學術期刊Plos One發表論文,對這一觀點輔以左證。他們從超過半世紀的文獻資料中,發掘出與創造力有關的14個要素,這些因素同等重要且互相依賴,但其中并不包含快樂、幸福這些積極情緒。
與創造力有關的14個因素:
主動及持續參與:除了主動地投入創造,在遇到難關時仍然堅持、反復地參與;
應對不確定性:能處理不完整、不統一,甚至互相矛盾、含糊的信息;
相關領域技能:具備對相關領域的專門智識、技巧和經驗;
智能:指一般智力,以至心理承受能力;
成果產能:能朝著某個具體目標、成果而工作,能創造出嶄新的東西;
獨立與自由:能獨立決策和行動,也能不以前人留下來的既有模式、過程或偏見來處理問題;
情感投入:在創造過程中投入熱情,視發揮創意本身為最大的滿足;
原創性:能發崛事物之間的新連結,甚至將過往被認為毫不相干的概念連系起來;
進步與發展:盡管在創造過程中,進展不一定以線性進步的方式展開,目標也顯得模糊,但仍持續以進步、發展為階段目標;
社交與溝通:在創造過程中與外界溝通,將各個階段的成果對外推廣,并獲取意見;
自發/潛意識作用:不刻意去支配整個創造過程,由感覺快速、自發地作選擇,循潛意識作思考和行動;
思考與評估:對各個選項的潛在價值作分析和評估,從而做出較好的決定;
價值:以創造出有價值、能貢獻他人、能被他人肯定的事物為目標;
多樣性、發散性和實驗性:設想多個不同的意念,再從中作出選擇,以便開拓更多創新的視野。
無獨有偶,美國北德州大學心理學家Mark Davis在較早前的研究中指出,創造力體現在兩個階段——初始想法的產生和后續問題的解決,而好心情僅對于產生不同想法、處理大量信息等有積極作用,但無助于最終解決問題。
他在論文中解釋稱,解決問題的過程勢必涉及評估、試驗、失敗、批評等,這些壓力在產生負面情緒的同時也有助于激勵人們解決問題;換言之,壞心情才是發揮創造力的必要條件。(摘自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