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忘記的事,最重要的就是不必直接去回想,要先找回想的線索。認為已經記住的事,其本身并非孤立記住,而是和其他種種事物關聯,所以只要找出相關聯的一點,就有想起所忘記事物的可能。在電影或報紙上,常常看到辦案的刑警,僅僅根據在兇案現場找到的一根毛發,然后就能以此為線索而破獲全案,記憶的線索就如同這種毛發。
一、在最初或最后階段記憶效果好
心理學中有這樣的實驗:編出毫無意義的字句(如托卡、吉沙……)15個,訂出順序來按照順序復述幾次,每次都把記下來的打“√”號,沒能記住的打“×”號。
這種實驗的結果顯示,差不多都在中間第7個或第8個字句為中心的地帶,“×”號較多。也就是說,最初及最后的部分較容易記住,中間的一些字句不管復述幾次都很難記牢。
以專門一點的解釋來說,就是反復按順序做前面字句的記憶后,再做后面字句的記憶,繼續這種作業后,后面的字句即受前面字句的影響,回想腦部活動將被抑制。這就是“順向抑制”:前面的字句則受后面的字句的影響發生“逆向抑制”,引起較難記憶的現象。
因此,位于順序中央附近的字句,由于兩面受鉗制,受到前后兩方面的抑制,很不容易記得住。你也有這種經驗吧,例如記英文字母,最初的ABC和最后的XYZ印象特別深,一下子就能記下來。
二、醒時比睡時更易忘記
考試當天往往因為過于緊張、早上起得太早,或因前一夜開夜車作最后的沖刺,故往往便于脆不睡,繼續熬到天亮。這種用功的方法,以擴大記憶量為最大限度去應付考試來說,乃是得不償失的做法。
因為,心理學家已證實,記憶在醒著的時候和在睡眠的時候,其減少、消失的量有相當不同程度的差異。證明這項事實的心理學家杰思肯斯有一項著名的實驗。根據這項實驗,用功后立刻睡覺時,兩小時內有記憶的遞減,但此后則未見減少。相反,一直醒著時,用功后8小時仍有顯著的記憶之減少及消失。也就是說,用功后可以睡眠來阻止記憶的減少及消失。
那么,為什么會發生這種現象呢?答案是:只要你醒著,無論維持多安靜的狀態,人的頭腦里都會有或多或少的各種干擾信息(刺激)闖進來。這種信息的數量越來越多,剛剛記憶的事物,便被新涌進的信息所埋沒,越顯得不鮮明,不醒目。
由這些事實,你就能夠了解,考試當天起得太早,或通宵開夜車,對記憶的保持是多么的不利!對真正要應付的考試,反而會發生反效果了。
我們常會看見幼兒園的小孩,一個人自言自語玩得很起勁的情景。孩子不斷地將自己所想的事物化為語言,然后再由這些語言的刺激來推動自己的行動。這種具有對自己說話的機能之語言,瑞士心理學家比亞杰稱它為自己心中的語言。
我在記憶一件事情時,常常使自己返回幼兒時期,將要記憶的內容換成自己的語言,自覺地去自言自語,來
加強記憶的效果。思考艱深的邏輯問題時,將它化成語言,也會條理分明,思路自然清晰起來的。
四、以身體各部分來記憶許多事物
如歷史課、社會課、地理課等,需要按順序記憶許多并列的事物時,因為事物本身往往都非常相似,很不容易記得牢。這種時候,將自己身體的各部分,例如頭、額頭、眼睛、耳朵、鼻子、嘴巴、下顎、脖子、乳房、肚臍、腿……等和需要記憶的事物,巧妙地連接起來記就可造成許多相對的記憶線索,隨時可以根據自己的身體,正確地回想起來。
例如,記日本政府的各大臣職稱,就可以按照這種方法來記:
“所有大臣的‘頭’是總理大臣(首相),額頭象征理論的判斷是法務大臣(主管司法),眼睛乃外部之窗,故是外務大臣(主管外交),耳朵大象征有錢是大藏大臣(主管經濟),有學問鼻子高,即文部大臣(主管教育)。”
五、在異常的環境中記住不想忘記的事
一般人遺失了東西,無形中都會回到記憶里,追溯此物最后所經過或存在的地方去找。同樣的道理,要回想曾經記憶過事情,也可以由記憶此事的環境為線索來想。這種方法可以使你很快地,有如沿著“記憶之索”,把你帶到記憶之目的地去。
同樣,不想忘記的事物,在異常平常的環境里記憶,也有意料之外的效果。例如,從家里飛奔出來,看到最近的公共汽車站便跳入最先到達的公共汽車,在車里默記想記的東西。最要緊的一點是:不要勉強想一次將所要記的東西全部記憶下來,重要的是讓它具有喚回記憶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