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從來都不是目的,學以致用才是目的。很多人讀書,看似讀了很多書,可讓他回憶讀過的書都講了什么,怕是根本想不起來。很多演員“演而優則唱”,有借名聲大噪賺錢的目的,但我想更多的是因為演得多,所以于人情冷暖體會得多,情感豐富了,唱自然也就有味道了。閱讀也是一樣的道理,閱讀“讀而優則寫”。
讀與寫從來都是一家人,但凡有成就的作家,無不是多年的閱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接受采訪的時候,所有作家基本上都提過從小時候開始的閱讀習慣對自己的巨大幫助。不管我們是要走寫作的道路,還是單純想要更好得表達自我,都應該注意
培養閱讀習慣。
某種程度上說,書讀得多就一定可以寫得好。俗話說“天下文章一大抄”,這里的“抄”并非原班照抄,而是一種積累與釋放。讀書是一種包括思想、見識、情感在內的積累過程,隨著閱讀量的積累,我們會情不自禁有一種要表達的欲望,有話想說,想好好得說,而這,就是寫作的初衷,明確這一初衷,我們的寫作才不會迷了方向。見過太多花里花哨有形無實的文字,那樣的文字嚴格說來是對寫作的褻瀆。
巴金先生曾經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有人問他散文到底應該怎么寫?巴金先生的回答是,他也不知道怎么寫。在他的寫作生涯中,從來不會考慮自己的文章需要有怎樣的思想,需要用怎樣的方式表達,需要有怎樣的特點,他只是想說話,想用更動聽的方式說話,想要讀者更加相信自己的話,所以他就寫了,一寫就是數十年。
在歐洲,不會將寫作的題材規定得那么繁復,通常只分為韻文和散文。顧名思義,所謂韻文就是押韻的詩詞一類,而散文包含了議論文、隨筆、雜文、說明文、記敘文,甚至長篇的小說也屬散文中的一類。散文的重點在于一個“散”字,“散”字的根本在于不拘束自己,拿記敘文來說,規劃好了大綱之后,就應該按照人物的性格自行其事,他們在小說中做了什么,是他們的性格使然,他們是那樣的性格,所以自然會那樣做。作為作者來說,不應該干預太多,小說中人物是作者思想的影子,應該有足夠的自由,足夠自由才會足夠自然,才會深入人心。
議論文也是“散”文,心有所感,一氣呵成,說最想說的話,最真實得表達自己,這樣的議論文才有生命力,才有價值可言。其他諸如隨筆、雜文、抒情文等等,都應該有這份真實。
閱讀要與這樣的寫作狀態保持同步,閱讀最重要的是保持思想的鮮活靈動,對于作者在書中表達的觀點,要敢于反駁,要知道人無完人,即便是出書的名家,所詮釋的思想也未必盡善盡美,世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樹葉,也不可能有完全相通的價值觀,所以不能盲從。若真的盲從書中所寫,那自己也就不可能有寫作的欲望,因為自己想說的,書中已經寫得足夠詳細了。自己再寫,就真的是“天下文章一大抄”了。
書讀得再多,也是別人的,而落實在紙面上的文字,卻是自己的。書要快速得讀,保持思想的靈動,迅速將書中內容收為己用。文字要自在得寫,當不再過多得想怎樣起承轉合,怎樣前后呼應,而是更多得真誠表達自己時,一篇佳作便隨心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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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守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