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簡單討論,可以給你一些線索,當你在閱讀任何一種實用書時,一定要問你自己兩個主要的問題。
第一:作者的目的是什么?第二:他建議用什么方法達到這個目的?以原理為主的書要比以規則為主的書還要難回答這兩個問題。在這些書中,目的與方法可能都不很明顯,但如果你想要了解與評論實用性的書,就必須回答這兩個問題。
還要提醒你的是,前面我們討論過的
實用作品的寫作問題,每一本實用的書中都混雜著雄辯或宣傳,我們還沒讀過一本政治哲學的書—無論是多理論性的,無論談的是多么“深奧”的原理—是不是想說服讀者有關“最好的政府形態”的道理。
相同的,道德理論的書也想要說服讀者有關“美好生活”的道理,同時建議一些達到目標的方法。我們也一直試著要說服你照某種特定的方式來閱讀一本書,以達到你可能想要追求的
理解力。
你可以知道為什么實用書的作者多少都是個雄辯家或宣傳家,因為你對他作品最終的評斷是來自你是否接受他的結論與他提議的方法。這完全要看作者能不能將你引導到他的結論上。要這么做,他討論的方法必須要能打動你的心智,他可能必須激起你的情緒反應,左右你的意志。
這并沒有錯,也沒有惡意,這正是實用書的特性,一個人必須要被說服,以采取特定的思想與行動,實際的思考與行動除了需要理智以外,情感也是重要的因素,沒有人可以沒有受到感動,卻認真采取實際評論或行動的。如果可以的話,這個世界可能會比較美好,但一定是個不同的世界。一本實用書的作者認知不到這一點,就不算成功。一位讀者如果認知不到這一點,就像買了一堆貨物,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些什么。
不想被宣傳所困惑,就得了解宣傳的內容是什么,難以察覺的隱藏式雄辯是最狡猾的。那會直接打動你的心,而不經過你的頭腦,就像是從背后嚇你一跳,把你嚇得魂不附體一樣。這樣的宣傳手法就像是你吞了一顆藥,自己卻完全不知道。宣傳的影響力是很神秘的,事后你并不知道自己為什么會那樣感覺與思考。
一個人如果真正讀懂了一本實用的書,他知道這本書的基本共識、主旨、論述是什么,就能覺察出作者的雄辯。他會覺察到某一段話是“情緒用字”。他知道自己是被說服的對象,他有辦法處理這些訴求的重點,他對推銷有抵抗力,但并不是百分之百的需要。
對推銷有抵抗力是好的,能幫你避免在匆忙又欠考慮的情況下買東西。但是,一個讀者如果完全不接受所有內容的訴求,那就不必閱讀實用性的書了。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因為實用問題的特性,也因為所有實用作品中都混雜了雄辯,作者的“性格”在實用書中就比理論書中還要來得重要。你在讀一本數學用書時,用不著知道作者是誰。他的理論不是好就是壞,這跟他的人格怎樣一點關系也沒有。
但是為了要了解與評斷一本道德的論述、政治論文或經濟論著,你就要了解一點作者的人格、生活與時代背景。譬如在讀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之前,就非常需要知道希臘的社會背景是奴隸制的,同樣的,在讀《君主論》之前,就要知道馬基雅維里當時意大利的政治情況,與他跟美第奇家族的關系。
因此,在讀霍布斯的《利維坦》一書時,就要了解他生活在英國的內戰時期,社會中充滿暴力與混亂,使整個時代都沉浸在悲哀的病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