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談論社會科學時,好像是在談一個完全獨立的學科。事實上并非如此。究竟社會科學是什么呢?有一個方法可以找出答案,就是去看看大學中將哪些學科與訓練課程安排在這樣的科系之下。
社會科學的部門中通常包括了人類學、經濟學、政治學與社會學。為什么沒有包括法律、教育、商業、社會服務與公共行政呢?所有這些學科也都是運用社會科學的概念與方法才發展出來的啊?對于這個問題,最常見的回答是:后面這些學科的目的,在于訓練大學校園以外的專業工作者,而前面所提的那些學科卻是比較專注于追求人類社會的系統知識,通常是在大學校園中進行的。
目前各個大學都有建立跨科系的研究中心或機構的趨勢。這些研究中心超越傳統社會科學與專業科系的界限,同時針對許多理論與方法的研究,其中包括了統計學、人口學、選舉學(關于選舉與投票的科學)、政策與決策制定、人事訓練管理、公共行政、人類生態學,以及其他等等。這些中心產生的研究與報告,往往結合了十多種以上的專業。光是要辨認這許多種專業努力的結果就已經夠復雜了,更別提還要判斷這些發現與結論是否成立。
那么心理學呢?一些劃分嚴格的社會科學家會將心理學排除在社會科學之外,因為他們認為心理學所談的是個人的特質問題,而社會科學關心的卻是文化、制度與環境因素。一些區分比較沒那么嚴格的學者,則認為生理心理學應該歸類為生物科學,而不論是正常或變態心理學則該隸屬于社會科學,因為個人與社會整體是不可分割的。
附帶一提的是,在現在的社會科學課程中,心理學是最受學生歡迎的一門課。如果全國統計起來,選修心理學的學生可能比任何其他課系的學生都要多。有關心理學的著作,從最專業到最普遍的都出版了許多。
那么行為科學呢?他們在社會科學中擔任什么樣的角色?依照原始的用法,行為科學中包括了社會學、人類學、行為生物學、經濟學、地理學、法律、心理學、精神病學與政治科學。行為科學特別強調對可觀察、可測量的行為作系統化的研究,以獲得可被證實的發現。近年來,行為科學幾乎跟社會科學變成同義詞了,但許多講究傳統的人反對這樣的用法。
最后要談的是,歷史呢?大家都知道,社會科學引用歷史的研究,是為了取得資料,并為他們的推論作例證。然而,雖然歷史在敘述特殊事件與人物時,在知識的架構上勉強稱得上科學,但是就歷史本身對人類行為與發展模式及規則所提供的系統知識而言,卻稱不上科學。
那么,我們能給社會科學下個定義嗎?我們認為可以,至少就這一章的目的來說可以。諸如人類學、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的學科,都是組成社會科學的核心,幾乎所有的社會科學家都會將這些學科歸納進來。此外,我們相信大部分社會科學家應該會認為,即使不是全部,但大部分有關法律、教育、公共行政的作品,及一部分商業、社會服務的作品,再加上大量的
心理學作品,也都適合社會科學的定義。我們推測這樣的定義雖然并不精密,但你可以明白接下來我們要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