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讀者所能說的第一件事是他讀懂了,或是他沒讀懂。事實上,他必須先說自己懂了,這樣才能說更多的話。如果他沒懂,就應該心平氣和地回頭重新研究這本書。
在第二種難堪的情況中,有一個例外。“我沒懂”這句話也可能本身就是個評論,但下這個評論之前,讀者必須有理論支持才行。如果問題出在書本,而不是讀者自己,他就必須找出問題點。他可以發現這本書的架構混亂,每個部分都四分五裂,各不相干,或是作者談到重要的字眼時模棱兩可,造成一連串的混淆困擾,在這樣的狀態中,讀者可以說這本書是沒法理解的,他也沒有義務來作評論。
然而,假設你在讀一本好書,也就是說這是一本可以理解的書。再假設最后你終于可以說:“我懂了!”再假設除了你看懂了全書之外,還對作者的意見完全贊同,這樣,閱讀工作才算是完成了。分析閱讀的過程已經完全結束。你已經被啟發,被說服或被影響了。當然,如果你對作者的意見不同意或
暫緩評論,我們還會有進一步的考量。尤其是不同意的情況比較常見。
作者與讀者爭辯,并希望讀者也能提出辯駁時,一個好的讀者一定要熟悉辯論的原則。在辯論時他要有禮貌又有智慧,這也是為什么在這本有關閱讀的書中,要另辟一章來談這個問題的原因。當讀者不只是盲目地跟從作者的論點,還能和作者的論點針鋒相對時,他最后才能提出同意或反對的有意義的評論。
同意或反對所代表的意義值得我們進一步討論。一位讀者與作者
達成共識后,掌握住他的主旨與論述,便是與作者心意相通了。事實上,詮釋一本書的過程是透過言語的媒介,達到心靈上的溝通,讀懂一本書可以解釋為作者與讀者之間的一種認同,他們同意用這樣的說法來說明一種想法,因為這樣的認同,讀者便能透過作者所用的語言,看出他想要表達的想法。
如果讀者讀懂了一本書,怎么會不同意這本書的論點呢?批評式閱讀要求他保持自己的想法,但是當他成功地讀懂這本書時,便是與作者的心意合一了,這時他還有什么空間保持自己的想法呢?
有些人不知道所謂的“同意”其實是包含兩種意義的,于是,錯誤的觀念就形成前面的難題。結果,他們誤以為兩人之間如果可以互相了解,便不可能不同意對方的想法。他們認為反對的意見純粹來自不了解。
只要我們想想作者都是在對我們所生活的世界作出評論,這個錯誤就很容易看出來了,他聲稱提供給我們有關事物存在與行動的理論知識,或是我們該做些什么的實務知識,當然,他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只有當他說的是事實,而且提出相關的證據時,他的說法才成立,否則就是毫無根據的說辭。
譬如你說:“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蔽覀兛赡軙J為你說的是人生而具有的智慧、力量與其他能力都是相同的,但就我們對事實的觀察,我們不同意你的觀點,我們認為你錯了。但也可能我們誤解你了,或許你要說的是每個人的政治權利是平等的,因為我們誤解了你的意思,所以我們的不同意是毫無意義的。
現在假設這個誤解被糾正了,仍然可能有兩種回答,我們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但是這時如果我們不同意,我們之間就出現了一個真正的議題,我們了解你的政治立場,但我們的立場與你相反。
只有當雙方都了解對方所說的內容時,關于事實或方向的議題,關于一件事是什么或該如何做的議題,才是真實的。
在討論一件事時,雙方都要對文字上的應用沒有意見之后,才能談到同意或不同意的觀點。這是因為(不是盡管),當你透過對一本書的詮釋理解,與作者達成了共識之后,才可以決定同意他的論點,或是不同意他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