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用性的書有一件事要牢記在心:任何實用性的書都不能解決該書所關心的實際問題。一本理論性的作品可以解決自己提出的問題,但是實際的問題卻只能靠行動來解決。
當你的實際問題是如何賺錢謀生時,一本教你如何交朋友或影響別人的書,雖然可能建議你很多事,但卻不能替你解決問題,沒有任何捷徑能解決這個問題,只能靠你自己去賺錢謀生才能解決。
以本書為例,這是一本實用的書,如果你對這本書的實用性(當然也可能只是理論性)感興趣,那你就是想要解決
學習閱讀的問題,但除非你真的學到了,你不可能認為那些問題都解決,消失不見了。
本書沒法為你解決那些問題,只能幫助你而已。你必須自己進行有活力的閱讀過程,不只是讀這本書,還要讀很多其他的書。這也是為什么老話說:只有行動能解決問題,行動只能在現世發生,而不是在書本中發生。
每個行動發生時都有特殊情況,都發生在不同的時間、地點與特殊環境中。你沒法照一般的反應來行動,要立即采取行動的特殊判斷力,更是極為特別。這可以用文字來表達,卻幾乎沒見過。
你很難在書中找到這樣的說明,因為實用書的作者不能親身體驗讀者在面臨的特殊狀況時,必須采取的行動。他可能試著想要幫忙,但他不能提供現場的實際建議,只有另一個置身一模一樣情況的人,才能幫得上忙。
然而,實用性的書多少還是可以提供一些可以應用在同類型特殊狀況中的通用規則。任何人想要使用這樣的書,一定要把這些規則運用在特殊的狀況下,因此一定要練習特殊的判斷力才行。
換句話說,讀者一定要能加上一點自己的想法,才能運用在實際的狀況中。他要能更了解實際狀況,更有判斷力,知道如何將規則應用在這樣的狀況中。
任何書里包含了規則—原理、準則或任何一種一般的指導—你都要認定是一本實用性的書。但是一本實用性的書所包含的不只是規則而已,它可能會說明規則底下的原理,使之淺顯易懂。
譬如在這本與閱讀有關的特殊主題的書中,我們不斷地簡要闡釋文法、修辭與邏輯原理,來解說
閱讀規則。規則底下的原理通常都很科學,換言之,屬于理論性的知識,規則與原理的結合,就是事物的理論,因此,我們談造橋的理論,也談打橋牌的理論。我們的意思是,理論性的原則會歸納出出色的行事規則。
實用性的書因此可分為兩種類型。其中一種,就像本書一樣,或是烹飪書、駕駛指南,基本上都是在說明規則的。無論其中談論到什么問題,都是為了說明規則而來的,這類書很少有偉大的作品。另一類的實用書主要是在闡述形成規則的原理。許多偉大的經濟、政治、道德巨著就屬于這一類。
這樣的區分并不是絕對的,在一本書中,同時可以找到原理與規則,重點在特別強調其中哪一項。要將這兩種類型區分出來并不困難。不管是在什么領域中,談規則的書都可以立刻認出來是實用性的。
一本談實用原理的書,乍看之下會以為是理論性的書,從某個程度來說,的確沒錯。它所討論的是一種特殊狀況中的理論。無論如何,你還是看得出來它是實用性的書,它要處理的那些問題的本質會露底,這樣的書所談的總是人類行為領域中,怎樣可能做得更好或更糟。
在閱讀一本以規則為主的書時,要找尋的主旨當然是那些規則。闡述這些規則通常是用命令句,而不是敘述句。那是一種命令。
譬如說:“及時一針,勝過事后九針。”這樣的規則也可以改為敘述式的說法:“如果你及時補上一針,就省下后來要補的九針。”兩個句子都是在提示爭取時間的價值,命令式的語句比較強烈,但卻不見得就比較容易記住。
無論是敘述句或命令句,你總是能認出一個規則來,因為它在建議你某件事是值得做的,而且一定會有收獲。因此,要你與作者
達成共識的那條命令式的閱讀規則,也可以改成建議式的說法:“成功的閱讀牽涉到讀者與作者達成共識。”“成功”這兩個字就說明了一切,意味著這種閱讀是值得去做的一件事。
這類實用書的論述都是在向你表示:它們所說的規則都是確切可行的。作者可能會用原理來說明這些規則的可信度,或是告訴你一些實例,證明這些規則是可行的,看看這兩種論述,訴諸原理的論述通常比較沒有說服力,但卻有一個好處。比起舉實例的方法,訴諸原理的論述比較能將規則的理由說明得清楚一些。
在另一種實用性書中,主要談的是規則背后的原理。當然,其中的主旨與論述看起來就跟純理論性的書一模一樣。其中的主旨是在說明某件事的狀態,而論述就是在強調真的是如此,
但是閱讀這樣的一本書,與閱讀純理論的書還是有很大的不同。因為要解決的問題終究是實用的問題—行動的問題,人類在什么狀態下可以做得更好或更糟的問題。
所以當聰明的讀者看到“實用原理”這樣的書時,總是能讀出言外之意。他可能會看出那些雖然沒有明說,但卻可以由原理衍生出來的規則。他還會更進一步,找出這些規則應該如何實際應用。
除非這樣閱讀,否則一本實用的書便沒有被實用地閱讀。無法讓一本實用的書被實用地閱讀,就是失敗的閱讀,你其實并不了解這本書,當然也不可能正確地評論這本書了。如果在原理中能找到可以理解的規則,那么也就可以在由原理引導出來的規則或建議的行動中,找到實用原理的意義。
這些是你要了解任何一種實用性書籍,或是在作某種批評時的最高原則。在純理論性的書中,相同或反對的意見是與書中所談的真理有關,但是現實的真理與理論的真理不同,行為規則要談得上是真理,有兩種情況:一是真的有效;二是這樣做能帶引你到正確的結果,達到你的期望。
假設作者認為你應該尋求的正確結果,你并不以為然,那么就算他的建議聽起來很完整,由于那個目標的緣故,你可能還是不會同意他的觀點。你會因此而判斷他的書到底實不實用。如果你不認同仔細、頭腦清楚地閱讀是件值得做的事情,那么縱使本書的規則真的有效,這本書對你來說還是沒什么實用性。
注意這段話的意義,在評斷一本理論性的書時,讀者必須觀察他自己與作者之間的原理與假設的一致性或差異性,在評斷一本實用性的書時,所有的事都與結果及目標有關。如果你不能分享馬克思對經濟價值的狂熱,他的經濟教條與改革措施對你來說就有點虛假或無關197痛癢。
譬如你可能和埃德蒙•柏克一樣,認為維持現狀就是最好的策略,而且在全面考量過后,你相信還有比改變資本不平等更重要的事,你的判斷主要是與結果達成共識,而非方法,就算方法非常真實有用,如果所達到的目的是我們不關心或不期望的結果,我們也不會有半點興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