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哲學的方法只有一種,但是在西方傳統中,偉大的哲學家們至少采用過五種論述的風格,研究或閱讀哲學的人應該能區別出其間的不同之處,以及各種風格的優劣。
(1)哲學對話:第一種哲學的論說形式,雖然并不是很有效,但首次出現在柏拉圖的《對話錄》中。這種風格是對話的,甚至口語的,一群人跟蘇格拉底討論一些主題(或是后來一些對話討論中,是和一個名叫“雅典陌生人”的人來進行的)。通常在一陣忙亂的探索討論之后,蘇格拉底會開始提出一連串的問題,然后針對主題加以說明。在柏拉圖這樣的大師手中,這樣的風格是啟發性的,的確能引領讀者自己去發現事情。這樣的風格再加上蘇格拉底的故事的高度戲劇性—或是說高度的喜劇性—就變得極有力量。
柏拉圖卻一聲不響地做到了。懷特海有一次強調,全部西方哲學,不過是“柏拉圖的注腳”。后來的希臘人自己也說:“無論我想到什么,都會碰到柏拉圖的影子。”無論如何,不要誤會了這些說法。柏拉圖自己顯然并沒有哲學系統或教條—若不是沒有教條,我們也沒法單純地保持對話,提出問題。因為柏拉圖,以及在他之前的蘇格拉底,已經把后來的哲學家認為該討論的所有重要問題,幾乎都整理、提問過了。
(2)哲學論文或散文:亞里士多德是柏拉圖最好的學生,他在柏拉圖門下學習了二十年。據說他也寫了對話錄,卻完全沒有遺留下來。所遺留下來的是一些針對不同的主題,異常難懂的散文或論文。亞里士多德無疑是個
頭腦清晰的思想家,但是所存留的作品如此艱澀,讓許多學習者認為這些原來只是演講或書本的筆記—不是他自己的筆記,就是聽到大師演講的學生記錄下來的。我們可能永遠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無論如何,亞里士多德的文章是一種哲學的新風格。
亞里士多德的論文所談論的主題,所運用的各種不同的敘述方式,都表現出他的研究發現,也有助于后來幾個世紀中建立起哲學的分科與方法。關于他的作品,一開始是一些所謂很普及的作品—大部分是對話錄,傳到今天只剩下一些殘缺不全的資料。再來是文獻的收集,我們知道其中最重要的是希臘158個城邦的個別憲法。其中只有雅典的憲法存留下來,那是1890年從一卷紙莎草資料中發現的。最后是他主要的論文,像《物理學》、《形上學》、《倫理學》、《政治學》與《詩學》,這些都是純粹的哲學作品,是一些理論或規范。其中有一本《靈魂論》則是混合了哲學理論與早期的科學研究,其他一些諸如生物論文的作品,則是自然歷史中主要的科學著作。
雖然從哲學的觀點來看,康德受到柏拉圖的影響很大,但是他采用了亞里士多德的論說方法。與亞里士多德不同的是,康德的作品是精致的藝術。他的書中會先談到主要問題,然后有條不紊地從方方面面完整地討論主題,最后,或是順便再討論一些特殊的問題。也許,康德與亞里士多德作品的清楚明白,立足于他們處理一個主題的秩序上。我們可以從他們的作品中看到哲學論述的開頭、發展與結尾。同時,尤其是在亞里士多德的作品中,我們會看到他提出觀點與反對立場。因此,從某個角度來看,論文的形式與對話的形式差不多。但是在康德或亞里士多德的作品中都不再有戲劇化的表現手法,不再像柏拉圖是由立場與觀點的沖突來表達論說,而是由哲學家直接敘述自己的觀點。
(3)面對異議:中世紀發展的哲學風格,以圣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大全》為極致,兼有前述兩者的風貌。我們說過,哲學中不斷提到的問題大部分是柏拉圖提出的;我們應該也談到,蘇格拉底在對話過程中問的是那種小孩子才會問的簡單又深刻的向題。而亞里士多德,我們也說過,他會指出其他哲學家的不同意見,并作出回應。
阿奎那的風格,結合了提出問題與面對異議的兩種形態。《神學大全》分成幾個部分:論文、問題與決議。所有文章的形式都相同。先是
提出問題,然后是呈現對立面(錯誤)的回答,然后演繹一些支持這個錯誤回答的論述,然后先以權威性的經文(通常摘自《圣經》)來反駁這些論述,最后,阿奎那提出自己的回答或解決方案。開頭一句話一定是:“我回答如下”,陳述他自己的觀點之后,針對每一個錯誤回答的論述作出回應。
對一個頭腦清晰的人來說,這樣整齊有序的形式是十分吸引人的。但這并不是托馬斯式的哲學中最重要的一點。在阿奎那的作品中,最重要的是,他能明確指陳各種沖突,將不同的觀點都說明出來,然后再面對所有不同的意見,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案。從對立與沖突中,讓真理逐漸浮現,這是中世紀非常盛行的想法。在阿奎那的時代,哲學家接受這樣的方式,事實上是因為他們隨時要準備當眾,或在公開的論爭中為自己的觀點作辯護—這些場合通常群聚著學生和其他利害相關的人。中世紀的文化多半以口述方式流傳,部分原因可能是當時書籍很少,又很難獲得。一個主張要被接受,被當作是真理,就要能接受公開討論的測試。哲學家不再是孤獨的
思考者,而是要在智力的市場上(蘇格拉底可能會這么說),接受對手的挑戰。因此,《神學大全》中便滲透了這種辯論與討論的精神。
(4)哲學系統化:在17世紀,第四種哲學論說形式又發展出來了。這是兩位著名的哲學家,笛卡爾與斯賓諾莎所發展出來的。他們著迷于數學如何組織出一個人對自然的知識,因此他們想用類似數學組織的方式,將哲學本身整理出來。
笛卡爾是偉大的數學家,雖然某些觀點可能是錯的,也是一位值得敬畏的哲學家。基本上,他嘗試要做的是為哲學披上數學的外衣—給哲學一些確定的架構組織,就像二千年前,歐幾里得為幾何學所作的努力。在這方面,笛卡爾并不算完全成功,但是他主張思想要清楚又獨立,對照著當時混亂的知識氛圍,其影響在相當程度上是不言自明的。他也寫一些多少有點傳統風格的哲學論文,其中包括一些他對反對意見的回應。
斯賓諾莎將這樣的概念發展到更深的層次。他的《倫理學》是用嚴格的數學方式來表現的,其中有命題、證明、系理、引理、旁注等等。然而,關于形上學或倫理道德的問題,用數學的方法來解析不能讓人十分滿意,數學的方法還是比較適合幾何或其他的數學問題,而不適合用在哲學問題上。當你閱讀斯賓諾莎的時候,可以像你在閱讀牛頓的時候那樣
略讀很多地方,在閱讀康德或亞里士多德時,你什么也不能略過,因為他們的理論是一直連續下來的。讀柏拉圖時也不能省略,你漏掉一點就像看一幕戲或讀一首詩時,錯過了其中一部分,這樣整個作品就不完整了。
或許,我們可以說,遣字用句并沒有絕對的規則。問題是,像斯賓諾莎這樣用數學的方法來寫哲學的作品,是否能達到令人滿意的結果?就像伽利略一樣,用對話的形式來寫科學作品,是否能產生令人滿意的科學作品?事實上,這兩個人在某種程度上都無法與他們想要溝通的對象作溝通,看起來,這很可能在于他們所選擇的溝通形式。
(5)格言形式:還有另一種哲學論說形式值得一提,只不過沒有前面四種那么重要。這就是格言的形式,是由尼采在他的書《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所采用的,一些現代的法國哲學家也運用這樣的方式。上個世紀這樣的風格之所以受到歡迎,可能是因為西方的讀者對東方的哲學作品特別感興趣,而那些作品就多是用格言的形式寫作的。這樣的形式可能也來自帕斯卡爾的《沉思錄》。當然,帕斯卡爾并不想讓自己的作品就以這樣簡短如謎的句子面世,但是在他想要以文章形式寫出來之前,他就已經去世了。
用格言的形式來解說哲學,最大的好處在于有啟發性。這會給讀者一個印象,就像在這些簡短的句子中還有言外之意,他必須自己運用思考來理解—他要能夠自己找出各種陳述之間的關聯,以及不同論辯的立足點。同樣地,這樣的形式也有很大的缺點,因為這樣的形式完全沒法論說。作者就像個撞了就跑的司機,他碰觸到一個主題,談到有關的真理與洞見,然后就跑到另一個主題上,卻并沒有為自己所說的話作適當的辯解。因此,格言的形式對喜歡詩詞的人來說是很有意思的,但對嚴肅的哲學家來說卻是很頭痛的,因為他們希望能跟隨著作者的思想,對他作出評論。
到目前為止,我們知道在西方的文化傳統中,沒有其他重要的哲學形式了。(像盧克萊修的《物性論》并不是特例,這本書原是以韻文寫作,但是風格發展下去,跟其他的哲學論文又差不多了。不管怎么說,今天我們讀到的一般都是翻譯成散文的版本。)也就是說,所有偉大的哲學作品都不出這五種
寫作形式,當然,有時哲學家會嘗試一種以上的寫作方式。
不論過去或現在,哲學論文或散文都可能是最普遍的形式,從最高超最困難的作品,像康德的書,到最普遍的哲學論文都包括在其中。對話形式是出了名的難寫,而幾何形式是既難讀又難寫。格言形式對哲學家來說是絕對不能滿意的。而托馬斯形式則是現代較少采用的一種方式。或許這也是現代讀者不喜歡的一種方式,只是很可惜這樣的方式卻有很多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