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哲學家所提出的
“孩子氣的單純”問題,到底是些什么問題?我們寫下來的時候,這些問題看起來并不簡單,因為要回答起來是很困難的,不過,由于這些問題都很根本也很基礎,所以乍聽之下很簡單。
下面就拿“有”或“存在”這樣的問題作例子:
存在與不存在的區別在哪里?所有存在事物的共同點是什么?每一種存在事物的特質是什么?事物存在的方法是否各有不同,各有不同的存在形式?是否某些事物只存在心中,或只為了心靈而存在?而存在于心靈之外的其他事物,是否都為我們所知,或是否可知?是否所有存在的事物都是具體的,或是在具體物質之外仍然存在著某些事物?是否所有的事都會改變,還是有什么事是永恒不變的?是否任何事物都有存在的必要?還是我們該說:目前存在的事物不見得從來都存在?是否可能存在的領域要大于實際存在的領域?
一個哲學家想要探索存在的特質與存在的領域時,這些就是他們會提出來的典型問題。因為是問題,并不難說明或理解,但要回答,卻難上加難,事實上困難到即使是近代的哲學家,也無法作出滿意的解答。
哲學家會提的另一組問題不是存在,而是跟改變或形成有關。
根據我們的經驗,我們會毫不遲疑地指出某些事物是存在的,但是我們也會說所有這些事物都是會改變的。它們存在過,卻又消失了。當它們存在時,大多數都會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其中有許多包括了質與量上的改變:它們會變大或變小,變重或變輕,或是像成熟的蘋果與過老的牛排,顏色會有改變。
改變所牽涉到的是什么呢?在每一個改變的過程中,是否有什么堅持不變的東西?以及這個堅持不變的東西是否有哪些方面還是要遭逢改變?當你在學習以前不懂的東西時,你因為獲得了知識而在某方面有了改變,但你還是和以前一樣是同一個人。否則,你不可能說因為學習而有所改變了。是否所有的改變都是如此?譬如對于生死這樣巨大的改變—也就是存在的來臨與消失—是否也是如此?還是只對一些不太重要的改變,像某個地區內的活動、成長或某種質地上的變動來說,才如此?不同的改變到底有多少種?是否所有的改變都有同樣的基本要素或條件?是否所有這些因素或條件都會產生作用?我們說造成改變的原因是什么意思呢?在改變中是否有不同的原因呢?造成改變—或變化的原因,跟造成存在的原因是相同的嗎?
哲學家提出這樣的問題,就是從注意事物的存在到注意事物的轉變,并試著將存在與改變的關系建立起來。再強調一次,這些問題并不難說明及理解,但要回答得清楚又完整卻極不容易。從上面兩個例子中,你都可以看出來,他們對我們所生活的世界保持著一種多么孩子氣的單純心態。
很遺憾,我們沒有多余的篇幅繼續深人探討所有這些問題。我們只能列舉一些哲學家提出并想要解答的問題。那些問題不只關于存在或改變,也包括必然性與偶然性,物質與非物質,自然與非自然,自由與不確定性,人類心智的力量與人類知識的本質及范圍,以及
自由意志的問題。
就我們用來區別理論與實用領域的詞義而言,以上這些問題都是屬于思辯性或理論性的問題,但是你知道,哲學并不只限于理論性的問題而已。
以善與惡為例。孩子特別關心好跟壞之間的差別,如果他們弄錯了,可能還會挨打。但是直到我們成人之后,對這兩者之間的差異也不會停止關心。在善與惡之間,是否有普遍被認可的區別?無論在任何情況中,是否某些事永遠是好的,某些事永遠是壞的?或是就像哈姆雷特引用蒙田的話:“沒有所謂好跟壞,端看你怎么去想它。”
當然,善與惡跟對與錯并不相同。這兩組詞句所談的似乎是兩種不同的事。尤其是,就算我們會覺得凡是對的事情就是善的,但我們可能不覺得凡是錯的事情就一定是惡的。那么,要如何才能清楚地區分呢?
“善”是重要的哲學字眼,也是我們日常生活重要的字眼。想要說明善的意義,是一件棘手的事。在你弄清楚以前,你已經深陷哲學的迷思中了。有許多事是善的,或像我們常用的說法,有許多善行。能將這些善行整理出條理來嗎?是不是有些善行比另一些更重要?是否有些善行要依賴另一些善行來完成?在某些情況中,是否兩種善行會互相抵觸,你必須選擇一種善行,而放棄另一種?
同樣的,我們沒有篇幅再深入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只能在這個實用領域中再列舉一些其他問題。有些問題不只是善與惡、對與錯或是善行的等級,同時是義務與責任,美德與罪行,幸福與人生的目標,人際關系與社會互動之中的公理及正義,禮儀與個人的關系,美好的社會與公平的政府與合理的經濟,戰爭與和平等問題。
我們所討論的兩種問題,區分出兩種主要不同的哲學領域。第一組,關于存在與變化的問題,與這個世界上存在與發生的事有關。這類問題在哲學領域中屬于理論或思辯型的部分。第二組,關于善與惡,
好與壞的問題,和我們應該做或探尋的事有關,我們稱這是隸屬于哲學中實用的部分,更正確來說該是規范的哲學。一本教你做些什么事的書,像烹飪書,或是教你如何做某件事,像駕駛手冊,用不著爭論你該不該做個好廚師或好駕駛,他們假設你有意愿要學某件事或做某件事,只要教你如何憑著努力做成功而已。相對的,哲學規范的書基本上關心的是所有人都應該追求的目標—像過好生活,或組織一個好社會—與烹飪書或駕駛手冊不同的是,他們就應該運用什么方法來
達成目的的這一點上,卻僅僅只會提供一些最普遍的共識。
哲學家提出來的問題,也有助于哲學兩大領域中次分類的區分。如果思辯或理論型的哲學主要在探討存在的問題,那就屬于形上學。如果問題與變化有關—關于特質與種類的演變,變化的條件與原因—就是屬于自然哲學的。如果主要探討的是知識的問題—關于我們的認知,人類知識的起因、范圍與限制,確定與不確定的問題—那就屬于認識論的部分,也稱作知識論。
就理論與規范哲學的區分而言,如果是關于如何過好生活,個人行為中善與惡的標準,這都與倫理學有關,也就是理論哲學的領域;如果是關于良好的社會,個人與群體之間的行為問題,則是政治學或政治哲學的范疇,也就是規范哲學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