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是我最喜歡的事,再無其他,如果可能的話,我想一天讀書8到10小時,日日年年都如此,甚至更多。
當我七歲那年,在一輛巡回貴格城的流動圖書館上借書的時候,我就打定主意了。用弗蘭索瓦·拉伯雷的話說:我天生如此。我知道自己為什么會對閱讀如此癡迷:我閱讀,是因為我想在別處。
不錯,我身處的世界、特別是這個社會還算差強人意,但書里的世界更美好。一個人要是特別窮,或者缺胳膊少腿,這種感覺就會更明顯。當年,我受困于保障房內,面對表現糟糕的父母,才開始了瘋狂的讀書生涯,好像沒有明天。而且我深信,這種每天甚至每個小時都會產生的逃離現實的欲望正是人們讀書的主要原因。他們閱讀,是為了逃入一個更激動人心、更有價值的世界。在那兒,他們不會討厭他們的工作、他們的伴侶、他們的政府、他們的生活。
讀書本是件閑情樂事,
快速閱讀似乎違背了它的本意。13歲那年,我在學校圖書館里發現一個工具,可以通過轉動手柄調整速率,令一把小尺在書頁上滑動,就像死亡神廟的大門,一行行遮住字句,強迫使用者
提高閱讀速度。
我猜它的效果不錯,但用起來肯定叫人火大。這是那些六十年代做碼表時間研究的專家發明的。在我小的時候,快速閱讀十分風行,人人都想學會這一招。那幫大腹便便、胡話連篇的專家一再向我們保證,學會這個技巧,功名利祿便唾手可得。雖然他們自己是永遠不會知道的。我從來不會在吃飯和看電影時快進,所以,我為什么要在讀書時快進呢?只有那種很爛的書,我才會考慮速讀。
除非有人給錢,不然我才不讀商人或政客寫的書,關于這些人的書也包括在內。我也不建議別人去讀。這些東西都差到不能再差。他們用的是同樣的代筆人、同樣的書稿顧問,哪怕那些自稱親自寫作的,也會落入暴躁、平庸的文風俗套,顯然是從他們同僚花錢雇用文人寫的那些書里學來的。這些書讀起來都一個樣:勵志,真誠,殺傷力大。評論這些書就好比評論剎車油:用起來不錯,但誰又在乎?
藝術不簡單,文學比殺人還難
我有幾百本硬殼精裝書,其中不少是有一定年代的。但我的大多數藏書都是平裝本。現在的平裝本包裝得十分吸引人,故意引讀者上鉤,讓他們以為里面的文字也和外面的設計一樣迷人。事實往往并非如此。畫一幅漂亮的畫,或拍一張誘人的照片,要比寫一部漂亮的小說更容易。畢加索的名畫有幾百幅;拉爾夫·艾里森只寫了一部偉大的小說。藝術不簡單,文學比殺人還難。
除了少數例外情況,我一般都會在書的內頁簽名,寫上購買日期及書店所在的城市。如果我沒有在內頁簽名,那是因為我已經確定此書不值得保留。至于書店的名字我是不記錄的。恐怕因為內頁上有了“魯昂書店”、“城市之光”或“爛封面”,總會召來愉快的記憶,而“博德斯”,則完全無法引發聯想。話雖如此,我在博德斯還買過不少書呢。
沒辦法用Kindle做的事
我有時會讀朋友們推薦的書,但不怎么借來看,幾乎總是自己去買,因為我喜歡在書上寫寫畫畫。我很早就
養成習慣,在閱讀時勾畫印象深刻的段落,并把奇怪的或者不常見的詞記在書后的空頁,方便以后查字典。有時候我甚至會把自己的便條、待辦事件清單、時間表之類也寫在書上,不過我通常只有讀詩時才這么做,因為詩選留白的空間很多。
在自己的書上寫東西很開心,這也是我不看電子書的原因之一。書是我的護身符,是死亡的象征,也是玩具。我喜歡和書玩游戲,給它們做記號,留下訪問過的痕跡。我喜歡把它們堆在架子上,移來移去,按照新的參數重新排列——高度、顏色、寬度、產地、出版商、作者的國籍、主題、我讀這本書的可能性。我喜歡從架子上拿下書,朗讀美好的段落,難為那些來我家的笨蛋。從我擁有一本書的那一刻起,哪怕還沒翻開第一頁,我已經覺得它以某種方式改變了我的生活。我像對待衣服、鞋子和唱片一樣對待書;我使用它們。你沒辦法用Kindle做同樣的事情。
討厭被別人強迫看書
我討厭被別人強迫看書。我一直認為,把別人不想讀的書硬塞過去,會給人造成巨大的心理負擔。就好比問也不問人家喜不喜歡香菜,就強迫別人吃印度雞肉燜飯一樣。強迫我去讀的書,就好比我不想吃的圣誕布丁、我不愿聽的克萊茲默唱片,會被我一直擱置在原地。為此我不會受到良心的折磨,因為強迫別人讀書的人并不想把書要回來。他們自己也沒讀過,甚至沒有閱讀的打算。
《時間簡史》賣了八百萬本。這個星球上能看懂這句話的可沒有八百萬人,八百人都沒有。可能有八個人能看懂吧,但我不是其中之一。買下這種書的人會把它放在靠近前門地方一年左右,有時候會用來壓一壓郵票,或者砸向變心的情侶的后腦勺。然后,這書就被放在了私家車的后備箱,直到有一天丟給某個看起來挺聰明,足夠理解這本書的人。借書給別人其實是清理房間的狡猾辦法。
作家才是分發圣餐的人
我喜歡討論書籍,但我不喜歡和群氓討論。愛書人和不愛書的人在一起時,后者會主導談話的方向。話題只能是你們都看過的書,而這個交集小的可憐,要用顯微鏡才能找得到。
在腦海中虛幻的房間里,愛書人和作家進行著親密的交流。一位朋友曾經告訴我,他之所以讀索爾·貝婁的書,是因為貝婁看起來人生經歷豐富,可以從他身上學到些東西。我對自己喜愛的作家也有同樣的感受。如果你已經老了,想早點退休,應該先讀讀《李爾王》。如果你已經人到中年,想和比你小的女人結婚,不妨咨詢下莫里哀的意見。如果你還年輕,相信真愛天長地久,還是先看一眼《呼嘯山莊》再做長遠規劃吧。
愛書的人覺得作家透過紙頁,在直接和他們說話,甚至在關照他們、為他們療傷。他們有時忘記了作家才是分發圣餐的人。人們老說,他們之所以熱愛這個或那個作家,是因為他或她就某個話題寫出了讀者想說的話。在他們看來作家是某種通靈的容器,為沒有聲音的東西發聲。我從來不這么想。我覺得作家用我永遠想不出的方式講出了我永遠想不出的話。
作者:〔美〕喬·昆南來源:《大書特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