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分類不可的話,我們應該把歷史,也就是過去的故事—歸類為小說,而非科學—就算不分類,如果能讓歷史停格在這兩類書之中的話,那么通常我們會承認,歷史比較接近小說,而非科學。
這并不是說歷史學家在捏造事實,就像詩人或小說家那樣。不過,太強調這些作家都是在編造事實,也可能自我麻煩。我們說過,他們在創造一個世界,這個新世界與我們所居住的世界并非截然不同—事實上,最好不是—而一個詩人也是人,透過人的感官進行自己的學習。他看事情跟我們沒什么兩樣(雖然角度可能比較美好或有點不同),他的角色所用的語言也跟我們相同(否則我們沒法相信他們)。
只有在夢中,人們才會創造真正不同的全新世界—但是就算在最荒謬的夢境中,這些
想像的事件與生物也都是來自每天的生活經驗,只是用一種奇異而嶄新的方法重新組合起來而已。
當然,一個好的歷史學家是不會編造過去的,他認為自己對某些觀念、事實,或精準的陳述責無旁貸。不過,有一點不能忘記的是,歷史學家一定要編纂一些事情,他不是在許多事件中找出一個共通的模式,就是要套上一個模式。他一定要假設他知道為什么這些歷史上的人物會做出這些事,他可能有一套理論或哲學,像是上帝掌管人間的事物一樣,編纂出適合他理論的歷史。
或者,他會放棄任何置身事外或置身其上的模式,強調他只是在如實報導所發生過的事件,但是即使如此,他也總不免要指出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行為的動機,你在讀歷史書時,最基本的認知就是要知道作者在運作的是哪一條路。
不想采取這個或那個立場,就得假設人們不會故意為某個目的而做一件事,或者就算有目的,也難以察覺—換句話說,歷史根本就沒有模式可循。
托爾斯泰對歷史就有這樣的理論,當然,他不是歷史學家,而是小說家。但是許多歷史學家也有同樣的觀點,近代的歷史學家更是如此,托爾斯泰認為,造成人類行為的原因太多,又太復雜,而且動機又深深隱藏在
潛意識里,因此我們無法知道為什么會發生某些事。
因為關于歷史的理論不同,因為歷史家的理論會影響到他對歷史事件的描述,因此如果我們真的想要了解一個事件或時期的歷史,就很有必要多看一些相關的論著。如果我們所感興趣的事件對我們又有特殊意義的話,就更值得這么做了,或許對每個美國人來說,知道一些有關內戰的歷史是有特殊意義的。
我們仍然生活在那場偉大又悲慘的沖突的余波中,我們生活在這件事所形成的世界中,但是如果我們只是經由一個人的觀點,單方面的論斷,或是某個現代學院派歷史學家來觀察的話,是沒法完全理解這段歷史的。
如果有一天,我們打開一本新的美國內戰史,看到作者寫著:“公正客觀的美國內戰史—由南方的觀點談起”,那這位作者看起來是很認真的,或許他真的如此,或許這樣的公正客觀真的可能。
無論如何,我們認為每一種歷史的寫作都必定是從某個觀點出發的,為了追求真相,我們必須從更多不同的角度來觀察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