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識爆炸的現代,書,是絕對讀不完的,如果讀書不得其法,則一味多讀也并無意義。古人矜博,常說什么“于學無所不窺”,什么“一物不知,君子之恥”。西方在文藝復興的時代,也多通人,即所謂Renaissance Man。十六世紀末年,培根在給伯利勛爵的信中竟說:“天下學問皆吾本分。”現代的學者,誰敢講這種話呢?學問的專業化與日俱進,書愈出愈多,知識愈積愈厚,所以愈到后代,愈不容易做學問世界的亞歷山大了。不過,知識爆炸不一定就是智慧增高。我相信,今人的知識一定勝過古人,但智慧則未必。新知識往往比舊知識豐富、正確,但是真正的智慧卻難分新舊。知識,只要收到就行了。智慧卻需要再三玩味,反復咀嚼,不斷印證。如果一本書愈讀愈有味,而所獲也愈豐,大概就是智慧之書了。
據說《天路歷程》的作者班揚,生平只熟讀一部書:圣經。彌爾頓是基督教的大詩人,當然也熟讀圣經,不過他更
博覽群書。其結果,班揚的成就也不比彌爾頓遜色多少。真能善讀一本智慧之書的讀者,離真理總不會太遠,無論知識怎么爆炸,也會得魚忘筌的吧。叔本華說:“只要是重要的書,就應該立刻再讀一遍。”他所謂的重要的書,正是我所謂的智慧之書。要考驗一本書是否不朽,最可靠的試金石當然是時間。古人的經典之作已經有時間為我們鑒定過了;今人的呢,可以看看是否經得起一讀再讀。一切創作之中,最耐讀的恐怕是詩了。就我而言,“峨眉山月半輪秋”和“岐王宅里尋常見”,我讀了幾十年,幾百遍了,卻并未讀厭;所以趙翼的話“至今已覺不新鮮”,是說錯了。其次,散文、小說、戲劇甚至各種知性文章等等,只要是杰作,自然也都耐讀。奇怪的是,詩最短,應該一覽無遺,卻時常一覽不盡。相反地,卷帙浩繁、令人讀來廢寢忘食的許多偵探故事和武俠小說,往往不能引人看第二遍。凡以情節取勝的作品,真相大白之后也就完了。真正好的小說,很少依賴情節。詩最少情節,就連敘事詩的情節,也比小說稀薄,所以詩最耐讀。
朱光潛說他拿到一本新書,往往選翻一兩頁,如果發現文字不好,就不讀下去了。我要買書時,也是如此。這種態度,不能斥為形式主義,因為一個人必須想得清楚,才能寫得清楚;反之,文字夾雜不清的人,思想一定也混亂。所以文字不好的書,不讀也罷。有人立刻會說,文字清楚的書,也有一些淺薄得不值一讀。當然不錯,可是文字既然清楚,淺薄的內容也就一目了然,無可久遁。倒是偶爾有一些書,文字雖然不夠清楚,內容卻有其分量,未可一概抹殺。某些哲學家之言便是如此。不過這樣的哲學家,我也只能稱為有分量的哲學家,無法稱為清晰動人的作家。如果有一位哲學家的哲學與唐君毅的相當或相近,而文字卻比較清暢,我寧可讀他的書,不讀唐書。一位作家如果在文字表達上不為讀者著想,那就有一點“目無讀者”,也就不能怪讀者可能“目無作家”了。朱光潛的試金法,頗有道理。凡是值得讀的智慧之書,都值得
精讀,而且再三誦讀。古人所謂的
“一目十行”,只是修辭上的夸張。“一目十行”只有兩種情形:一是那本書不值得讀,二是那個人不會讀書。
精讀一本書或一篇作品,也有兩種情形。一是主動精讀,那當然自由得很;二是被迫精讀,那就是以該書或該文為評論、翻譯或教課的對象。要把一本書論好、譯好、教好,怎能不加精讀?所以評論家(包括編者、選家、注家)、翻譯家、教師等等都是很特殊的讀者,被迫的精讀者。這種讀者一方面為勢所迫,只許讀通,不許讀錯,一方面較有專業訓練,當然讀得更精。經得起這批特殊讀者再三精讀的書,想必是佳作。經得起他們讀上幾十年幾百年的書,一定成為經典了。普通的讀者呢,當然也有他們的影響力,但是往往接受特殊讀者的“意見領導”。
世界上的書太多了,就算是智慧之書也讀不完,何況愈到后代,書的累積也愈大。一個人沒有讀過的書永遠多于讀過的書,淺嘗之作也一定多于精讀之作。不要說陌生人寫的書了,就連自己朋友寫的書,也沒有辦法看完,不是不想看完,而是根本沒有時間,何況歷代還有那么多的好書,早就該看而一直沒有看的,正帶著責備的眼色等你去看! 對許多人說來,永遠只有很少的書曾經精讀,頗多的書曾經略讀,更多的書只是道聽途說,而絕大多數的書根本沒聽說過。
略讀的書單獨看來似乎沒有多大益處,但一加起來就不同了。限于時間和機緣,許許多多的好書只能略加翻閱,不能深交。不過這種點頭之交十分重要,因為一旦需要深交,你知道該去哪里找他。很多深交都是這么從初交變成的。略讀之網撒得愈廣愈好。
真正會讀書的人,一定深諳略讀之道,即使面對千百好書,也知道遠近緩急之分。其要點在于:妄人把略讀當成深交,智者才知道那不過是點頭淺笑。有些書不但不宜精讀,且亦不必略讀,只能備讀,例如字典。據說有人讀過《大英百科全書》,這簡直是以網汲水,除了迂闊之外,不知道還能證明什么。有些人略讀,作為精讀的妥協,許多大學者也不免如此。有些人只會略讀,因為他們沒有精讀的訓練或毅力。更有些人略讀,甚至掠讀,只為了附庸風雅。這種態度當然會產生弊端,常被識者所笑。我倒覺得附庸風雅也不全是壞事,因為有人爭附風雅,正顯得風雅當道,風雅有“善勢力”,逼得一般人都來攀附,未必心服,卻至少口服。
附庸風雅的人多半是后知后覺,半知半覺,甚或是不知不覺,但是他們不去學野蠻,卻來學風雅,也總算見賢思齊,有心向善,未可厚非。有人附庸風雅,才有人來買書,有人買書,風雅才能風雅下去。據我看來,附庸風雅的人不去圖書館借書,只去書店買書。新書買來了,握在手里,提在口頭,陳于架上,才有文化氣息。書香,也不能不靠銅臭。當然,買書的人并非都在附庸風雅。文化要發達,書業要旺盛,實質上要靠前述的那一小撮核心分子的特殊讀者來推波助瀾。一般讀者正是那波瀾,至于附庸風雅的人,就是波瀾激起的浪花,更顯得波瀾之壯闊多姿。大致說來,有錢人不想買書,就算“買點文化”來做客廳風景,也是適可而止。反過來呢,愛書的人往往買不起文化,至少不能放手暢買到精神的奢侈得以饜足的程度。
亞歷山大恨世界太小,更無余地可以征服,牛頓卻嘆學海太大,只能在岸邊拾貝。書海,也就是學海了。逛大書店,對華美豪貴的精裝巨書手撫目迷,“意淫”一番,充其量只像加州的少年在灘邊踏板沖浪罷了。至于海,是帶不回家的。我在香港,每個月大概只買三百元左右的書刊,所收臺港兩地的贈書恐怕也值三百元。這樣子的買文化,只能給我“過屠門而磨牙”的感覺,連小康也沾不上,遑論豪奢?要我放手暢買的話,十萬元也不嫌多。
看書要舒服,當然要買硬封面的精裝本,但價格也就高出許多。軟封面的平裝本,尤其是膠背的一種,反彈力強得惱人,攤看的時候總要用手去鎮壓。遇到翻譯或寫評時需要眾書并陳,那就不知要動員多少東西來鎮壓這一批不馴之徒。臺燈、墨水瓶、放大鏡、各種各樣的字典和參考書,一時紛然雜陳,爭據桌面,真是牽一發而動全身。這時,真恨不得我的書桌大得像一張乒乓球桌,或是其形如扇,而我坐在扇柄的焦點。我曾在倫敦的卡萊爾故居,見到文豪生前常用的一張扶手椅,左邊的扶手上裝著一具閱讀架,可以把翻開的書本斜倚在架上,架子本身也可作九十度的推移,椅前還有一只厚墊可以擱腳。不過,這只能讓人安坐久讀,卻不便寫作時并覽眾書。
最大的問題是書的收藏。每個讀書人的藏書,都是用時不夠,藏時嫌多。我在臺北的藏書原有兩千多冊,去港九年搜集的書也有一千多冊了,不但把辦公室和書房堆得滿坑滿谷,與人爭地,而且采行擴充主義,一路侵入客廳、飯廳、臥室、洗衣間,只見東一堆,西一疊,各占山頭,有進無退,生存的空間飽受威脅。另一現象,是不要的書永遠在肘邊,要找的呢,就忽然神秘失蹤,到你不要時又自動出現。我對太太說,總有一天我們車尾的行李箱也要用來充書庫了。問題是,這幾千本書目前雖可用“雙城記”分藏在臺北和香港,將來我遷回臺北,這“兩地書”卻該怎么合并?
然而書這東西,寧愿它多得成災,也不愿它少得寂寞。從封面到封底,從序到跋,從扉頁的憧憬到版權的現實。書的天地之在,絕不止于什么黃金屋和顏如玉。那美麗的扉頁一開,真有“芝麻開門”的神秘誘惑,招無數心靈進去探寶。
文章來源:原載《視野》(節選)
作者:余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