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惜字紙”是我國的文化傳統美德,反映著古人敬重文化的思想。古人認為字是圣人造的,是有靈性的東西。先人造字著實不易,“字者,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引自《康熙字典》)在《淮南子·本經訓》上也記載:“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因為有了文字,“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靈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這就好比西方認為普羅米修斯偷了天上的火種,人間才有了文明。因天機是不可隨便泄漏的,捅破天機,創建人文,全賴于“文字”,所以文字也就更顯神圣。字為至寶,“能使凡者圣,愚者智,貧賤者富貴,疾病者康寧。圣賢道脈,得之于千古,身家經營,遺之于子孫,莫不仗字之力。使世無字,則一切事理,皆不成立,而人與禽獸無異矣。”所以寫有字的紙,又怎能褻瀆呢?字紙如神物,于是古人就制訂:不可以踩踏、不可以撕扯、不可以坐墊、不可以拭穢、不可以封蓋葷臭器皿等等規矩。
“敬惜字紙”也就成了古代社會一種常見的習俗。古時的讀書人會把廢棄的字紙扔進一個貼有“敬惜字紙”的簍子,再集中處理。街道上,人們會自覺地搜集遺落在地上的字紙,把它們拿到“敬字亭”,放進“敬惜字紙”的專用焚化爐里焚化。舊時還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專門收集字紙、舊書加以焚化的“惜字會”。
歷朝歷代對于敬惜字紙,從官方到民間都是極其重視。從各種家訓、小說、法規,無不在提醒著人們對于“字紙”應有的敬畏之心。《顏氏家訓·治家第五》“吾每讀圣人之書,未嘗不肅敬對之;其故紙有五經詞義,及賢達姓名,不敢穢用也”;明代《二刻拍案驚奇》開篇“進香客莽看金剛經”便講了一個關于王曾的父親平時愛惜字紙,后來其子王曾“連中三元”的故事;《印光大師文鈔》中有《普勸敬惜字紙及尊敬經書說》:“文字于吾人有如此莫大恩德,故我們至少從感恩心出發,也應該敬惜世間一切書籍字紙,而不可隨意糟棄。”即便在舊思潮受到新文化運動強烈沖擊的民國時代,不隨意丟棄字紙,視敬惜字紙為積德修福的傳統,仍然延續著。
“敬惜字紙”的風俗也隨著移民而傳播到海外各地。如在馬來西亞的閩中鳳山寺目前還保留著一塊光緒乙酉年的“敬惜字紙碑”。不過有趣的是當地的年輕人故意將應右起而念的“敬惜字紙”左起戲念為“紙字惜敬”。(“紙字”在閩南語中是錢幣、鈔票的意思)。在道光版《廈門志·風俗記》寫道:“島中立敬字亭,以惜字紙,買破書、拾遺字焚化者有人,惟作粉面食及豆腐干者,率以招牌字號印其上,巡道周凱禁止之。”對于“敬惜字紙”現象的觀察、描寫可謂詳盡。據老廈門人相告,該敬字亭在思明錢爐灰埕巷(今文安小學附近),可惜毀于民國時的城市建設。 光緒四年(1878年),英國外交官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所著的《鼓浪嶼簡史》(《A Short History Of Koolangsu》)中寫道:“(興賢宮)中殿進口處的兩側各有一個不小的塔形爐,信眾們可以把“字紙”這些碎片拿到那里燒掉,要不然會在地上被腳踩踏,這是對使人類文明化的上天賦予的藝術品的最大褻瀆。”不僅讓我們,也讓外國人看到“敬惜字紙”的傳統。
總之,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電子書等新興科技的興起,以及辦公的無紙化,“字紙”被亂棄的問題似乎不那么尖銳。但另一方面各種宣傳資料,廣告傳單,又讓“字紙”的濫用與日俱增。不過不管如何,我們大可不必苛求今人效仿古人那樣,對于字紙“務要收拾以火焚化,或洗于河內,或埋于土中(《敬惜字紙文》)”。但“敬惜字紙”所包含的文化內涵仍有其存在、發揚的價值。在我們提筆落墨時,對相傳為“龍顏四目”的圣人所造之字還應存敬畏之心,“點點滴滴,圣人心跡”。
作者:陳衍曉
來源:廈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