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快速閱讀是囫圇吞棗,除了閱讀速度快以外,閱讀后的理解記憶很差,所以是基本讀不懂一本書的,真是這樣嗎?當然不是,“快”只是快速閱讀的第一步,而沒有理解記憶的閱讀,不是快速閱讀。既然對快速閱讀持有懷疑態度,完全可以檢測一下自己的閱讀效果啊。你知道如何檢驗自己有沒有讀懂一本書嗎?郝明義《越讀者》中寫過這個問題的答案,跟大家分享一下。
把書讀過了,不等于把書讀懂了;在書上做了筆記,電腦上做了筆記,也不等于讀懂了;偏偏,讀一本書,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它讀懂;讀書是一個對話過程,作者與讀者的對話、讀懂一本書,也就是讀者明白了作者跟他最想說的話是什么。
這有幾點要注意的:
一、先知道作者到底說了些什么
但這不是要每一個字都知道,而是針對不同的書,以及同一本書里不同的段落,用前文談過的種種方法,來掌握作者到底說了些什么。
二、檢查你確實知道作者說了些什么,就要講得出幾件事情:
1.你體悟到什么啟發
2.從這些啟發,你接下來要去追查的是什么
3.講得出來什么地方看不明白
4.講得出來不同意作者哪些地方,并可以指出他講得不足的有什么地方。
三、讀懂一本書,怎么才算讀懂,可能人言殊異
不同的人,又可能產生不同的體悟與懷疑,所以,不用理會別人的意見,最重要的就是你,你自己能不能講得出這些事情。講得出來,才有可能跟別人(包括讀者與作者)印證,看看別人懂的又是什么。
所以,讀懂就是讀明白。越明白的事情,越應該可以簡明扼要地說出來,雖然一些思想結晶的經典,作者想要說的事情濃度很高,可以稀釋出來的東西也很多,所以顯得復雜,但是如果沒法簡單地說出來,就是還沒讀懂。講得出來的意思是,不能看筆記,要能夠自然而然地就把這些事情講得出來,又可以寫得出來。
很多人怕書讀不懂,因而不愿意接觸一些看來,或自己覺得難讀的書。但是應該有心理準備,讀得懂、讀得明白這件事,一定是經過不明白而來的。很多書,尤其是美食閱讀,就是如此,必須花時間,有一個過程。如果一下子就懂,就明白了,那你又為什么要讀這本書?
清朝康熙年間的李光地說:“……人于書有一見便曉者,天下之棄材也。……讀書從勤苦中得些滋味,自然不肯放下。往往見人家子弟,一見便曉,多無成就。”
因此,不懂,有疑,是好事。“昔人云:‘小疑則小悟,大疑則大悟,不疑則不悟。’……彼泛然而輕信者,非能信也,乃是不能疑也。”(黃宗羲語)。有些地方實在不明白的時候,不要急,也不見得要非過不可。
就這一點,李光地的說法可能最令人安心:“人須要用心,但用過心,不獨悟過好,只疑過也好;不但記得好,就不記得也好,中有個根子,有時會發動。”(這也是筆記上要做問號的原因。)事實上,也只有在不懂之后,有一天卻突然懂了,才是最開心的事。所以,千萬不要拿自己讀不懂的理由,而遠離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