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把精力同時分散在好幾件事情上,不是明智的選擇,而是不切實際的考慮。在這里,我們提出“一件事原則”,即專心地做好一件事,就能有所收益,就能突破人生困境。這樣做的好處是不至于因為一下想做太多的事,反而一件事都做不好,結果兩手空空。
想成大事的人不能把精力同時集中于幾件事上,只能關注其中之一。也就是說,人們不能因為從事分外的工作而分散了自己的精力。
如果大多數人集中精力
專注于一項工作,他們都能把這項工作做得很好。
在對一百多位在其行業內獲得杰出成就的男女人士的商業哲學觀點進行分析后,有人發現了這樣一個事實:他們每個人都具有專心致志和明確果斷的優點。
伍爾沃斯的目標是要在全國各地設立一連串的“廉價連鎖商店”,于是他把全部精力花在這件工作上,最后終于完成了此項目標,而這項目標也使他成為了成大事者。
林肯專心致力于解放黑奴,并因此使自己成為美國最偉大的總統。
李斯特在聽過一次演講后,內心充滿了成為一名偉大律師的欲望,他把一切心力專注于這項目標,結果成為美國最有成就的律師之一。
伊斯特曼致力于生產柯達相機,這使他賺取了數不清的金錢,也給全球數百萬人帶來無比的樂趣。
海倫•凱勒專注于學習說話,因此,盡管她看不見也聽不著,但她還是實現了她的目標。
可以看出,所有成大事的人物,都把某種明確而特殊的目標當成他們努力的主要推動力。
專心就是把意識集中在某一個特定欲望上的行為,并要一直集中到已經找出實現這項欲望的方法。
哈佛大學教授瓊斯認為,對于任何東西,我們都可以渴望得到,而且只要我們的需求合乎理性,并且十分強烈,那么“專心”這種力量將會幫助我們得到它。
所以,假設我們準備成為一個著名的作家,或是一位杰出的演說家,或是一位優秀的商界主管,或是一位能力高超的金融家,那么我們最好在每天就寢前及起床后,花上十分鐘,把自己的思想集中在這項愿望上,以決定應該如何進行,才有可能把它變成事實。
當我們要專心致志地集中思想時,就應該把自己的眼光望向一年、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后,幻想自己是這個時代最有力量的演說家;假設自己擁有相當不錯的收入;假想利用演說的金錢報酬購買了自己的房子;幻想自己在銀行里有一筆可觀的存款,準備將來退休養老之用;想象自己是位極有影響的人物;假想自己正從事一項永遠不用害怕失去地位的工作……唯有專注于這些想象,才有可能付出努力,夢想成真。
一次只專注于一件事,全身心地投入并積極地希望它成功,這樣我們的心里就不會感到筋疲力盡。不要讓自己的思維轉到別的事情、別的需要或別的想法上去。專注于自己已經決定去做的那個重要項目,放棄其他所有的事。
了解自己在每次任務中需擔負的責任,了解自己的極限。如果把自己弄得筋疲力盡并失去控制,那就是在浪費效率、健康和快樂。選擇最重要的事先做,把其他的事放在一邊。做得少一點,做得好一點,才能在工作中得到更多的快樂。
成功者之所以成功,最重要的訣竅之一就是一次只做一件事,把一件事做到底。“一次只做一件事”,就意味有不輕易被其他誘惑所動搖的意志力。缺乏
意志力,經常改換目標,見異思遷或四面出擊,絕對不會有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