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繁浩的法律體系中,還沒有哪一部是專門為保護國民的閱讀權利而設立。但這一現狀很快就將會被打破,因為中國第一部閱讀法將在深圳誕生。日前,《深圳經濟特區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征求意見稿)》在深圳市法制辦官網上開始公示,以征詢公眾的意見。
有望文生義者質疑:“閱讀本就是件很私人的事,這怎么立法?”的確,為閱讀立法是在中國從未有過的嘗試。在它真正面世之前,沒有人知道它是什么、將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為全民閱讀立法”這只螃蟹,由深圳這個全球唯一的“全球全民閱讀典范城市”率先試吃,意義深遠。
驅動政府為全民閱讀服務
隨著《深圳經濟特區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征求意見稿)》在網上公開,爭論也將告一段落。因為條例本身回答了所有的質疑和爭論。那就是,它的存在并不是為了規定人們該怎樣閱讀,而是為了促成政府部門為全民閱讀做實事、提供切實的服務。換言之,它規定了政府部門為全民閱讀要盡的義務,從而保護了全體深圳市民的閱讀權利。
多年來,深圳市對“全民閱讀”一直傾注著異乎尋常和熱情——深圳是在全國第一個提出“實現市民文化權利”的城市,也是最早在全國設立“讀書月”,并堅持十多年,以政府的力量傾力推動民間閱讀的城市。
如果說,當時在一些城市的眼中,深圳對“全民閱讀”這個十分草根的領域所傾注的熱情還顯得有些怪異,那么當深圳將這種努力堅持了十多年之后,當這座城市開始“因為熱愛讀書而受人尊敬”之后,旁觀的冷眼和質疑的聲音也慢慢變成了掌聲。
這一次,深圳再次走在全國之先,試圖通過頂層法律制度的設計,來固化政府部門和相關機構為全民閱讀提供服務的機制。這意味著,推動“全民閱讀”,今后將成為放在深圳各級政府部門案頭的一項工作,也意味著,在這座崇尚閱讀的城市里,“全民閱讀”今后將不再僅依靠政府和市民們的熱情來推動,而更將在完善的機制下有序運行。
十項制度保障市民的閱讀權利
深圳在多年推動全民閱讀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針對這些阻礙著全民閱讀發展的問題,《條例》設計了十大制度,以保障市民的閱讀權利。
《條例》設立了全民閱讀委員會,決策、指導、協調和監督全民閱讀工作;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全民閱讀,對推動全民閱讀成績突出的社會組織,列入政府職能轉移、政府采購優先名單、提供場地、資源和經費支持;讓市民們走出家門就能看書,《條例》除了規定公共圖書館、市政工程等場所要配制閱讀空間以外,還規定新建的住宅小區和所有城市更新建設的項目,都必須按照小區人口規模配套建設公共閱讀設施;《條例》還要求深圳的閱讀資源必須逐年增長,平均每人每年新增藏書及電子文獻不少于0.1冊;《條例》將11月定為讀書月,規定在讀書月期間,市政府及相關機構舉辦和組織的閱讀活動不得少于40場次,各區政府及相關機構不少于30場次。
《條例》設計的閱讀推廣人制度,讓閱讀推廣人今后能夠名正言順地向公共圖書館及其他組織提出申請,以舉辦閱讀推廣活動、建立讀書會、開展閱讀研究等。
未成年人的閱讀權利是條例保障的重點之一。條例規定,各級公共圖書館至少要有30%館藏文獻面向未成年人,并配備專職閱讀推廣人、閱讀資源與設備。
條例還設立了公益性的全民閱讀基金,用于資助全民閱讀活動,扶持民間閱讀組織,實施社區閱讀、未成年人閱讀及特殊群體閱讀服務計劃,組織閱讀能力測評、閱讀狀況調查等活動。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一定比例也將用于支持市民閱讀,按照規定,這部分資金將被用于資助新生兒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人群的閱讀服務。《條例》還設計了“全民閱讀評估研究”機制,評估和研究全民閱讀的經驗、發布全民閱讀指數、推動閱讀文化交流。
閱讀立法引發社會各界熱議
深圳為推動全民閱讀而立法,用法律為市民們的閱讀權利保駕護航,不僅在全國范圍內成為一次引人關注的嘗試,也在能夠享受到條例所帶來的文化實惠的深圳民間閱讀機構、市民、網友們間引起了熱議,對這部剛剛揭開神秘面紗的條例,深圳的愛書人們不僅樂見其成,興奮異常,也對它將會帶來的影響充滿期待。
來源:深圳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