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的速度,本是個習焉不察的事體,讀了也就讀了,快些慢些多半不會介意,甚而壓根兒未進入意識里。不過,一經有人提及,細細思量,茲事雖小,卻有著強的滲透力,源遠流長,貫穿每一個體的閱讀史,安得沒有審視的價值?如此一想,就速度之“上下四方”言說一番,卻也未嘗不可。不為悅人,己倒是可以悅一悅的。
速度不是無關緊要的,畢竟許多人都遭遇一個煩惱:這么多書,什么時候看得完?解決方式其實也簡單,看快些不就可以了。當然,說說簡單,快也是要快得起來的。
其實,老早就知道閱讀須注意的一些要點,如視線由關注字、詞,擴展到落點于句子乃至段落,亦即由點及面(具戰略眼光),此為
提高閱讀速度的關鍵所在(所謂“一目十行”者,即高段之達成)。這是需要訓練的,自己也真的嘗試過,效果似乎還是有的。
不過呢,任何技術都僅為技術,它只能是輔助手段,而替代不了那一終極的核心:對
閱讀的熱情與愛。何為熱情?記得在中學畢業至大學生涯發端的那個暑假,忽然閑了下來,真是有些不適應,大把的時間可以揮霍。于是,借了一套以前未看過的《鹿鼎記》來,有期限,三天,翻翻,五冊逾一千八百頁,有點嚇人。開始讀,覺還是要睡的,但縮短了,飯也是要吃的,卻匆忙了。果然按期完成,累得一個倒仰,但卻還巴巴的……有沒第六冊呢?平均一天六百余頁,約四十萬字,時間成本明擺著,速度可以輕易算出來。不過這種要氣力的事以后不再干了,因為氣力費得太多,不好補。
快讀是練出來的,而練的緣由多半是由于逼迫。以前書不多,好書經手的時間更短,比如《圍城》,剛開始發行量不大,不太容易買到,借到一冊,只能在自己手里呆一天,那就看完吧。三百多頁,二十多萬字,“這個時間落伍的計時機無意中包涵對人生的諷刺和感傷,深于一切語言、一切啼笑”,那只祖傳的老鐘雖大不守時,我卻精準得不得了。
逐漸地,于自己而言,適合的閱讀速度大致定了下來。在時間允許的情狀下,一天十五萬字左右,兩百多頁吧,是充實又不覺得疲累的。最好交叉讀兩三種書,多類型的,語言密度相異,可以調劑一下。如一本學術專著和一本小說,如此的搭配是比較理想的,眼睛和腦力在轉換的過程中可以獲得休息。
至于閱讀的媒介,紙質或電子,自然還是傾向于紙質書,不過亦不排斥后者。方便是一回事,另有別一情況,即某種禁忌。如史學家高華的《——》,只有香港版,內地未出,還是看電子的吧。這部專著有近五十萬字(香港版紙質書六百多頁),手中的電子版排得密密麻麻,實在費眼,調整寬松些。起初一天看七八萬字,書實在精彩,考據扎實,史識特異,有振聾發聵之聲,學問做到這個地步,嘆為觀止。讀了幾天,超過半部的樣子,眼睛受不了了,疼,卻又不舍得不看,只好字數減半,徐徐讀完。電子媒介的便利與不便,因人而異,于我而言,存儲資料是好的,讀一些也是好的,但要
大量閱讀,對眼睛的耗費顯然是最大的癥結所在。
初讀具新鮮感,而重讀,甚而多次的重讀,變為一種享受,及認知的深入。重讀時,速度可以調控,心態上從容得多,由低頭趕路變得有時間撒眼四望或靜心多思,消閑的初衷或研究的目的,均無不可。多數的書,讀一次足矣,而與自己相投契的,須反復讀之,方可浸染其中,得益于大方。
如《紅樓夢》,曾在一段時期內,每年讀一次,應有六七遍的樣子;不同時期讀,以不同的速度,有每日兩百頁的,或一百頁,乃至慢至幾十頁,又或放于枕邊,從中間任何章節讀起,隨意幾頁。起始讀故事,后來看語言,品詩詞,再后來專注于結構,不一而足,總有體嘗而獲得之處。再有,從以往讀的作品里抽撿出若干來,并置一起,或可發現新的東西來。如拿出魯迅的《鑄劍》、汪曾祺的《復仇》、余華的《鮮血梅花》,這三個短篇小說分散于三位作家的文集里,以前都是讀過的,而一旦將之單獨列出,重讀一下,會看到某些脈絡的隱現:《鑄劍》刊發于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復仇》是四十年代,《鮮血梅花》是九十年代,它們的主題都是復仇,且均為替父報仇,在不同年代的作家筆下,類似的主題發生了迭變,由血脈僨張、慷慨赴死到歲月磨礪、化解恩怨,直至演化為流離虛無、不知所蹤。
史傳、魏晉傳奇對魯迅的影響,魯迅作品、西方現代派文學對汪曾祺的影響,新派武俠小說對余華的影響,都值得探究一下。而這些,顯然在初次閱讀時難以完成,須重讀才可領會。自然,此時的閱讀速度,快慢皆不重要,品鑒為上。
由閱讀的速度,順延至閱讀媒介,及初讀和重讀,算是小跑野馬,不過亦不算遠,終究不離讀書這樁事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習慣,有自己的適應度,不一而足,只有一點是共通的,即發自內心的喜愛。在如此的交叉點上,談任何東西都不妨被視為一種顧左右而言他,所有的意思,均匯聚到一個所在,于此,我們心知肚明。(齊物秋水)